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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注 | 柳州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班致家长的一封信

健康柳州 2023-12-02


尊敬的家长朋友们:

你们好!

目前,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,尚未接种疫苗的3-11岁人群感染风险持续存在。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的统一部署,为建立免疫屏障,保障儿童健康权益,我市现全面启动3-11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,现将有关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事项告知如下:

一、疫苗接种坚持“知情、同意、自愿、免费”的原则,做到应接尽接。目前用于3-11岁人群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包括:国药中生北京公司(包括北京生物、兰州生物、长春生物、成都生物等)、国药中生武汉公司、北京科兴公司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(包括北京科兴、科兴(大连)等分装)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。

二、只要年龄在3-11岁、身体健康、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的儿童均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。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学生,需向学校提供医院出具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证明。有发热、接种其他疫苗不满14天等缓种情况的学生,要在病愈和间隔满14天后及时到指定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。(疫苗禁忌症包括:1.对疫苗的活性成分、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、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,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;2.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(如急性过敏反应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呼吸困难等);3.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(如横贯性脊髓炎、格林巴利综合症、脱髓鞘疾病等);4.正在发热者,或患急性疾病,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,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。)

三、现阶段,3-11岁人群接种主要由学校与接种点协调统一组织预约接种,暂不接受个人预约接种。对于满3岁及以上未入园/校的儿童,可以跟所在村/社区报备,下一步由村/社区统一协调安排接种。

四、3-11岁人群属于未成年人,监护人应全程陪同,包括签署知情同意书、疫苗接种、接种后留观等环节。不能到场的监护人,按要求签署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委托书》,由委托监护人全程陪同。

五、各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需要准备好本人和儿童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或户口本等)以及儿童《预防接种证》(委托监护人需要携带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委托书》),在了解并签署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后,陪同孩子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。接种当天应避免孩子空腹、劳累,给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。

六、接种疫苗后在接种点停留观察30分钟,确认没有异常方可离开;如有不适,及时告知医生。回到家后监护人注意观察孩子状况,(新冠病毒疫苗不良反应中的一般反应,主要表现为接种部位红肿、硬结、疼痛等局部反应,发热、乏力、头痛等全身反应,是一过性的、轻微的机体反应,通常不需要治疗。若出现急性严重过敏性反应、出现高热>38.5℃或其他身体不适等情况,要向接种单位进行报告,并应及时就医。)1周内孩子要清淡饮食,注意休息,避免过度运动和劳累。

广大家长朋友们,全人群接种疫苗是全国新冠病毒战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符合条件的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。请您和孩子共同参与,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工作,携手共筑免疫长城!

 


柳州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班

2021年11月1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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